林业管理科(自然保护区管理科)
拟订全市林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,推进国土绿化工作;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、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工作、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;拟订全市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;负责林木种苗管理工作;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、城乡绿化、部门绿化,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;指导林业科学研究、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、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;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;负责林业统计信息工作;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。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。拟订全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,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;承担林地管理相关工作,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;组织编制全市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;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、运输;承担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、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;拟订全市湿地公园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;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;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;组织指导实施相关生态补偿制度;承担森林防火、行业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;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地,拟订全市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;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;按规定提出新建、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;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。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负责人:何伟(主持工作)
联系电话:69813840